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的通知(上海市静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为切实提升消防工作水平,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有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专项督导,努力实现全区消防安全基础提交显著改善,安全责任意识显著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工作


  在2018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百分之百完成消防物联网感知设备安装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智慧消防安装和升级建设,打造静安 区2019智慧消防升级版。


  (一)安装范围


  1、全区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改建或装饰装修工程无法满足国家或本市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既有建筑;

       3、其他已设置自动消防设施且需建设“智慧消防”系统的单位或尝试。


  (二)安装时间


  1、2019年7月1日前确定工作推进方案,上报《智慧消防建设登记表》;

       2、2019年11月1日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智慧消防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三)内容标准


  必装内容:


  1、消防监控系统


  在消防主控机信号端安装信号采集装置,实时采集消防主控机实时报警、故障、屏蔽及各类消防联动信息,并以无线或有线 方式将消防主控机报警及联动信号输出到WEB及MT端。


  2、消防水系统


  在水泵房安装水系统信息采集装置,实时采集水泵控制柜电源、故障、启停和手/自动状态信息;在主管网安装压力传感器, 实时采集主管网实时压力信息;在各阀门处安装传感器,实时采集阀门开闭状态信息;在屋顶水箱安装感知器,时候采集水 箱水量信息;在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压力传感器,实时采集末端实时压力信息。


  3、防排烟系统


  在防排烟风机安装传感器,实时采集电源、启停、手/自动状态及故障信息。


  4、电器防火系统


  安装集温度传感、剩余电流探测,电弧探测等功能为一体的电器火灾监控系统,采集漏电、短路、过载等用电异常情况并实 时记录、告警,有效防范电器火灾。


  未安装消防物联网的单位要及时制定建设方案,明确推荐时间;已安装消防物联网的单位根据标准进行优化升级,确保高效 好用。


  选装内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单体商业建筑面积大于等于三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超高层公共建筑、文物古建筑及改建或装饰装 修工程无法满足国家或本市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既有建筑等,在上述常规内容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建以下一项或多项内容:


  1、智能疏散系统


  通过室内定位、路径规划、消防物联网、移动计算等技术手段,与现有的消防物联网技术进行融合交叉,借助实时的消防物 联网数据、人员定位、室内导航、移动通讯等手段构建的集实时救援指挥调度、人员自动疏散等功能为一体的平台,主要适 用场所:单体商业建筑面积大于等于三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


  2、可视图像早起火灾报警系统


  相较于传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有适用范围广、探测速度快、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主要适用场所:高大空间、文物古 建筑、室外公共空间等场所。


  3、消防巡检系统


  通过在重要消防设施设备及部分高危生产设施安装NFC电子标签,并按照消防法要求建立巡检逻辑,巡检人员通过巡检APP 软件实施将巡检结构上传平台,促进单位消防精细化管理。主要适用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防火门监测系统


  通过在常闭式防火门安装门磁传感器,实时监测防火门的状态,针对长期处于异常状态的防火门进行提前预警干预。主要适 用场所:具备该系统安装条件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智慧消防”建设,应符合《“智慧消防”建设技术要点》等有关标准和要求。


  (四)职责分工


  1、建设单位:2019年7月1日前,填写《“智慧消防”建设登记表》并提交区消防支队备案;落实本单位“智慧消防”系统 建设经费,选择符合要求的物联网服务单位,组织推进本单位“智慧消防”建设。2019年11月1日前,完成本单位“智慧消 防”建设并及时向区消防支队报备,将相关数据接入区“智慧消防”数据平台进行测试。


  2、物联网服务单位:按有关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系统建成后按标准向区“智慧消防”平台传输数据;系统投用后,按有关规 范标准和合同约定为系统建设(管理)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3、区消防支队:建成区级“智慧消防”平台,制定数据接入标准,指导督促单位数据对接和测试。


  二、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


  (一)科学设置站点,合理配置器材。


  要从“切合实战,利于实战,保障实战”的角度出发,统筹考量站点选址、装备配置等要素,因地制宜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 。其中,微型消防站设置地点要以便于管理和应急出动为前提,重点依托有人员24小时值守的消防控制室、物业值班室、保 安门卫室等场所。对于居委会、村委会设置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可依托所辖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社会单位设置;对于 城市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等管辖区域较大的重点单位或社区微型消防站,可按照“一站多点”的原则,分场所、分部位、 分楼层科学设置接警值班室、值班备勤点和器材存放点,确保落实“1分钟出动,3分钟处置”的要求;对于多个微型消防站 集中区域,要建立区域联防组织,搭建联巡联防联动体系。微型消防站器材配备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有关要求,充分结合保卫对象特点和实际进行科学、合理配置,避免贪多求全,确保物尽其用。


  (二)优化指挥体系,切实形成战力。


  微型消防站接受本单位和消防支队的双重指挥,确保实现全天候执勤,确保消防指挥中心有效调度。其中,重点单位微型消 防站要以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人员为骨干力量,充分吸纳其他岗位人员和志愿者参加,社区微型消 防站要以居委干部、保安队长、居住小区物业人员为骨干,广泛吸纳楼组长、平安志愿者等基层力量,落实每日24小时值班 备勤,各单位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力量等方式组建微型消防站,开展24小时值守巡防。


  (三)强化工作统筹,落实各项保障。


  要切实加大对微型消防站建设人、财、物等相关保障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出台微型消防站值班备勤、处警出动、物资损耗等 补助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要设立高危岗位及训练、执勤补贴,并为微型消防站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消防支队 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抽查点名、通报批评、考核评比等微型消防站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切实加大对属地微型消防站建设管 理运行情况,对在防火巡查、初起火灾扑救、消防宣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精准找出并解决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单位自我发现和自我整改隐患的能力。


  (一)评估范围


  全区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重点安全隐患区域。


  (二)评估时点


  2019年11月1日前完成。


  (三)评估方法


  1、安全评估和措施整改相结合。


  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特征、消防设施设备与电气设备、内外部救援力量等内容,通过现场勘查、收集信息、 识别风险、确立指标、风险分析、风险分级、风险控制等一系列评估手段,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统全面评估并提出火灾隐 患整改方案。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召开评估工作首末会议,对消防评估的原因、政策、目的、内容以及工作流程进行沟通,对 评估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结合技术规范进行讲解、分析,合理建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程序,提升本单位消防意识与 管理水平,辅助消防部门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监管力度,促进火灾隐患进一步整改。


  2、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


  各单位要发挥自身能动性,有效整合评估资源,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机制提高自评的质量和效率;委托专 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3、主动服务与落实整改相结合。


  消防部门主动服务,有效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评估前,掌握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标准与现场问题反馈清 单,根据单位性质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制定切实好了的评估方案,把关评估标准和流程,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深度,规范消防 安全管理评估报告的内容,审核评估排查清单。评估后,跟进受评单位隐患整改与主体责任落实,根据评估结果,分类分批 约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据隐患情况,要求单位签订整改承诺书限期整改火灾隐患;根据整改情况, 开展进一步监督执法行动,采取措施,上门指导,追踪隐患整改到位。每家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费安全评估,并把评估 结果交到消费支队备案。


   四、附件


       1、智慧消防建设登记表;

  2、智慧消防建设技术要点;

  3、智慧消防数据端口接入标准(静安区物联网数据汇聚平台数据采集接口规范v1.0.1)


        以上就是上海市静安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的通知内容的整理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更多与智慧消防相关的资料,如:智慧消防建设登记表、智慧消防建设技术要点及智慧消防数据端口接入标准的详情内容请继续关注苏州国网科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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