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局:10月1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要求。9月22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正式发布通知《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2019]241号)。通知明确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


       一、“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政策解读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是指消防救援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消防监管领域,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除查处举报投诉、办理转办交办事项等特殊情形外,所有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国务院连续4年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重点任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和2019年专门发文部署,要求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国务院9月6日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要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在完成试点基础上,今年10月1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防止检查随意、执法任性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监督检查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检查哪个企业、谁去检查,都由电脑摇号随机抽取产生,过去“想查谁就查谁”、“谁想查就去查”那一套行不通了,能够有效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问题,也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提高监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近年来,我国市场主体大量增长,目前已超过1.1亿户,其中企业有3600多万户,尤其是在经济发达的广东省,监管对象和监管力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过去常用的“巡查制”、“地毯式”监管和“人海”战术已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需要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建立更加科学的监管机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何企业都有被抽中的可能,不存在选择性检查;对违法失信企业公示公开,实施部门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企业对监管有敬畏之心、不敢心存侥幸,始终保持自我约束、守法经营。同时,按照国务院“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利于保障基层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二、“双随机、一公开”未来走向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试点的效果怎么样?全面推行后,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会迎来哪些变化?“双随机、一公开”未来会走向何方?带着这些疑问,给关注的朋友分享几点看法。


   1、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试点实施半年的效果


       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意见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据了解,半年来在全国范围内,试点进行了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单位近80000家。从试点结果看,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工作流程较为顺利,也暴露出一些单位的消防隐患与消防安全管理的不到位。


  另一方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后,在社会单位中形成了一股无形的压力,给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与管理水平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这是以往运动式的消防安全管理效果所没达到的。应该说,“双随机、一公开”的试行达到了预期效果,在10月1日全国范围全面推行也在情理之中。


  2、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工作会主动向抽查事项清单靠齐


       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后,有很多单位由于不符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可以预见的是,在社会单位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后,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必然会向“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靠齐,以求符合消防监管要求,从而间接促进了社会单位整体消防安全管理的提升,这才是各级消防部门所乐见的,也是“双随机、一公开”更深层次的目的。


  3、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九小场所”检查对象全覆盖


      通知要求,“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九小场所’等”。表明前期重点单位的试点工作非常成功,有人就会问了,一般单位和重点单位能同等对待吗?当然不能!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抽查事项清单会不一样,同时,抽查的频次以及执法检查人员也会不同。各地消防部门也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地制定一些抽查事项和工作力度,为的就是鼓励消防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着重检查消防管理差、安全风险高的单位。


  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从重点单位全面覆盖到一般单位、“九小场所”,消防部门对于社会消防管理思路的这种转变,离不开近年来我国消防安全形势的变化,小火亡人事故频发。重点单位因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对完善,发生事故的情况较少,因此,“双随机、一公开”覆盖到一般单位、“九小场所”后,社会消防安全形势将发生质的变化,以往漠视消防安全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在消防违法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的联合惩戒下,倒逼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4、消防信息化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横向与纵向全方位监管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有提出“互联网+监管”的要求,消防信息化技术一方面是运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实现由下至上的精准监管。


  另一方面,以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全面覆盖为契机,由消防救援局顶层设计的全国统一“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将为社会化消防奠定坚实基础。


  消防监管信息系统从纵向上建立起覆盖全国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这有利于对全国的社会单位信息和执法检查人员信息进行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并基于这些数据,分析全国、各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查找薄弱环境,不断提升改进,也为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以及年度工作考核提供依据。


  从横向来看,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一个结果是,对无视消防安全的单位实施对消防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故消防监管信息系统会与三个重要平台系统打通,即:省级政府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这三个平台互联互通后,“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结果将纳入社会信用记录,消防违法失信行为甚至列入“黑名单”。


  消防监管信息系统的横向资源信息与纵向大数据分析,为以后的运动式消防安全大检查提供了更加精准的决策依据,会更有针对性,也会更有成效,由此,消防的监管从人力驱动将向数据驱动发展。


  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的大数据监管模式正迎面走来,2019年10月1日,将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意识觉醒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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